视频加载中... 今后,我省凡是新建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必须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同时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实现处置全覆盖。昨日,福建省政府出台有关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新规,明确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严控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建设 根据意见,我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年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且符合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生产工艺及废水、废气治理技术,在制革行业推广含铬污泥回流制铬粉技术;在电镀行业推广镍回收、重金属污染物分流分治技术;在电子元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无铅焊料和废蚀刻液在线回收技术。 省政府明确要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所有新建的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必须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对辖区内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要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建设项目需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未建成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探索引入“互联网+”监管 新规将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推行登记信息法人承诺制。利用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登记平台,严格核定各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产废种类和基数,2016年底前,摸清全省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名单库,做到“一厂一档”,并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在健全信息化监控体系方面,省政府还指出探索引入“互联网+”信息监管手段,2016年在厦门市开展试点,2017年逐步全省推开,实现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转移联单等网络信息化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