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省教育厅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方案整体设计了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层次、各类别的考试招生制度,旨在破解“一考定终身”,促进学生发挥个性特长和潜能,增强素质教育导向。到2021年,我省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根据方案,我省将于2018年6月前出台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21年开始实行新高考方案。高校通过“两依据、一参考”来实现对学生的多元评价录取机制,在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分散应试压力的同时,促进高校科学选才。“两依据”指的是统一高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两类考试成绩组成考生总成绩。“一参考”是将考生在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以扭转单纯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将在当中得到体现。 方案涵盖了建立完善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改革中考中招制度等。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并出台与方案相配套的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高中阶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于近期出台。各市也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现在在读高中学生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高考方案。在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前,过渡期内,各中学和考生要按照目前的高考方案要求安排好教学和备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