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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再次出台楼市政策鼓励购房 降首付、给补贴

2016-09-21 08:54:50 李大荣来源: 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   

龙岩楼市又有新政,重拳出击,意在“去库存”。日前,《龙岩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实施。

这份意见中,涵盖三大亮点,具体有8条举措,分别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土地规划变更、团购优惠、购房补贴等方面,化解龙岩房地产库存。

鼓励购房:降首付、给补贴、可团购

新政第一条,就提出要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

其中,居民购买首套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20%执行,改善性再次购房商贷,首付比例也降至30%。同时,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此外,还提到了奖励政策,各县(市、区)和经开区可根据实际,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家庭,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等渠道筹措资金。

其中还提到,各县(市、区)还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团购”,由房地产企业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团购”优惠框架协议,承诺给予“团购”价格优惠。

新政第二条则提出,支持新市民和农民进城购房,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购房手续,并做好教育资源统筹等,对搬迁户、危改户农民进城购房给予财政补助。

库存转换:商品房可改售为租

该新政提出,要打通库存转换通道。今后,龙岩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同时提出,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继续实行鼓励征迁货币安置,购买新建商品房优惠政策。

新政第四条中,还鼓励开发企业将空置的商品住房改售为租,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并大力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地方政府对这两类情况,将给予一定奖励。(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