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赌气不缴物业费不可取 数字报_电子版_闽西新闻网小区里电动车经常被盗,业主家中也常有小偷“光顾”,业主因此认为物业不作为,南宁市邕武路某小区20名业主干脆拒缴物业管理费。这些“理直气壮”的业主,却因此成了老赖。2月18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上门强制执行,一些任性的业主仍拒不履行,直到被拘传回法院,这才肯低头。(2月20日《南国早报》) 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应按聘用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管理服务。业主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配合物业管理的义务。业主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程序与手段要合法,千万不能不合规甚至触法,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还有提供相应证据,不能空口无凭。先不说物业作为不作为的问题,不满物业服务不缴费,这涉嫌“无理取闹”,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就算业主有理也会变成无理,就不值得人家的同情了。物业管理不到位,跟拒缴物业费是两码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只有履行缴纳了物业费的义务,业主才有权利问责物业。正确的做法是,业主要积极收集证据,可以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去维权,调解、走司法程序都是可行的,才是被强制执行业主的最好选择。 相比其他地方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贴告示称不交钱就停水的做法,我对南宁瑞景家园小区的物业公司的做法却十分欣赏,因为不交物业管理费,便拿起法律武器将20名业主告上兴宁区法院,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现在有一些业主因不满物业的管理服务,进而走极端拒绝交物业费的纠纷——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当然,作为物业一定要尽到义务,要真正履行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而作为业主也要客观评价物业服务,要遵守业主公约。总之,如小区里电动车经常被盗,业主家中也常有小偷“光顾”等问题,业主可拍下现场照片或进行摄像,同时寻找证人。一句话,无论诉求为何,都应该通过合法渠道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