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六旬老太起诉还款,法官一查,借款未到期限…… □ 张世椿 蓝秀华 亲戚借款多年,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六旬老人将亲戚告上法庭。永定区人民法院法官经审查发现,借条载明的还款期限还未到期。 张奶奶是邱某某的姨姨。多年前,邱某某夫妻因生意资金周转问题向张奶奶借款人民币2万元。随后,张奶奶多次催讨,但邱某某夫妻分文未还。2020年10月,双方再次核对确认借贷关系,邱某某夫妻重新出具了一张借款2万元的借条,并约定借期一年。在张奶奶多次催讨未果后,张奶奶将邱某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邱某某夫妻归还欠款。 卢法官在对案件审查后发现,借条系2020年10月签订,借条约定借期一年,也就意味着此案的借贷关系届满日期为2021年10月。按照法律规定,借款未到期是可以直接驳回张奶奶的诉请。但是卢法官考虑到邱某某夫妇欠款多年未归还给张奶奶,直接驳回起诉并不能真正解决纠纷,而且,张奶奶年逾六十五,丧偶多年,独居生活,对张奶奶来说,这笔欠款是她的养老保障。为了减少诉累,卢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但是,邱某某夫妇以欠款未到期,且人在外地为由,拒绝接受调解。面对邱某某夫妇抗拒的态度,卢法官通过电话耐心地劝说。情理上,卢法官从张奶奶年老独居生活不易,且张奶奶作为长辈曾经对邱某某多有照顾出发,劝说邱某某主动归还欠款。在卢法官等人不厌其烦的调解下,被告夫妻终于答应与原告进行协商。 在卢法官耐心地调解下,邱某某夫妇当场微信转账归还张奶奶3000元,并表示每个月归还500元直至款项还清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