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实现自主创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 2.补贴标准:首次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其创办的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法人在创办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企业创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区劳动就业中心审核。 (二)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 1.补贴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福建生源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且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可参加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评审。 2.补贴标准:毕业生申报的创业资助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评审后按获奖等级,省级资助按每个项目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市级资助项目按每个项目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资金给予资金扶持。 3.申请流程:项目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约每年3月)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注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初创三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3.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区劳动就业中心审核。 (四)创业担保贷款 1.贴息对象: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在龙岩市范围内创业、具有省外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5年内毕业生可视同龙岩市户籍毕业生。 2.贴息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控制在贷款担保基金余额5倍以内,对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过当地县(市、区)年末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5倍的贷款发放金额,财政不予贴息。 3.申请流程:创业贷款对象通过“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fjjfypt.com)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资质审核申请。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人员资格后,平台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名单共享给当地合作经办银行以及人行、财政、地方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经办银行将主动对接创业贷款对象。 经办机构: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凤城街道六一路 联系电话:0597-5837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