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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丨永定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一)

2023-01-18 11:59:55 来源: 永定新闻网  责任编辑:   

案例1: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7日10时25分,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县道坎湖线6K+150M路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卢某某驾驶黄色闽F-B5***重型自卸货车运载煤矸石,货物明显装载过满超出货箱,经现场调查取证勘测:掉落物污染公路面积长5.3 米,宽 0.8米,计4.24 平方米,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900元。


案例2:

基本案情:2022年11月22日,区交通执法大队接e龙岩平台转来关于闽D-*****号涉嫌违法违章的举报件。2022年11月24日15时50分,永定交警大队抚市中队和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永定区龙潭镇联中村路口开展联合执法,拦下该车检查时发现:余某某驾驶闽D-*****号某某牌小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4人,从厦门市海沧区到永定区培丰镇。当事人无法现场提供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经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500元,没收违法所得320元。


案例3:

基本案情:2022年9月8日,区交通执法大队收到《龙岩市永定区运输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8月道路运输重点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20日9时40分到龙岩市某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监控人员能够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但公司监控人员未能及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未有效履职。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000元。


案例4:

基本案情:2022年11月18日9时14分许,坎市交警中队巡逻执勤民警在永定区培丰镇长流村,查获卢某某驾驶号牌为闽FRL***号小型面包车载人超员。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

处理结果:民警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警示教育,宣传载人超员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责成驾驶员将超载人员进行转运,并依法对驾驶员卢某某处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案例5: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22日10时10分许,坎市交警中队巡逻执勤民警在坎市镇文馆村路段,查获霍某某驾驶号牌为赣E1N***号小型普通货车车厢载人。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驾驶室超员1人、车厢违法载3人。

处理结果:民警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警示教育,宣传载人超员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责成驾驶员将超载人员进行转运,并依法对驾驶员霍某某驾驶室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车厢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