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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新闻网讯(廖晓华)3月15日,虎岗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学习宣传活动。
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五条。告诉他们:“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九项权利。”强调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同时,发动社区矫正对象向家人及周边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材料,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参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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