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微信通知被辞退,又以旷工为由被开除,咋维权? □蓝秀华 套路深!公司人事总监先以微信通知被辞退,公司又以旷工为由书面辞退,打工人该如何应对?永定区的张女士就碰到这种情况。近期,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某科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判向张女士支付2倍赔偿金。 2021年3月,张女士通过网络招聘方式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一月后,张女士和该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21年11月23日,该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监沈某通过微信通知张女士已经被辞退,并要求张女士于第2天交接工作,不用再打卡考勤,工资计算至11月23日。第2天一早,张女士来到公司,发现自己无法继续通过指纹或者钉钉软件打卡签到,公司显然已经将她从员工考勤系统中删除了。某科技公司的保安禁止张女士进入公司,并告诉张女士,她已不属于公司员工,不得再出入公司。 2021年12月29日,某科技公司通过邮寄方式向张女士寄去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张女士于11月24日至26日连续旷工3天,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通知张女士自11月24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于是,张女士把某科技公司诉至永定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2倍经济赔偿金。 某科技公司辩称,张女士自11月24日至26日无故旷工已达3天,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女士的行为表明已无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意愿。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张女士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某科技公司以张女士无故旷工已达3天为由,向张女士发出通知解除与张女士的劳动关系,而张女士于2021年11月24日至26日未到公司上班,是因接到公司辞退通知要求于2021年11月24日交接工作,不用再打卡考勤,且张女士作为被辞退人员被禁止进入公司,某科技公司解雇行为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张女士与某科技公司劳动关系共9个月,经济补偿的年限为1年,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据此,永定法院一审判决某科技公司向张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倍赔偿金,即2个月工资。 某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龙岩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