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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引发山火 被判徒刑三年

2023-09-04 10:53:04 来源: 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   

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两起失火案件,警示大家长敲防火警钟,防患于未“燃”。

2021年2月7日,卢某军到永定陈东乡某山场踏看风水地,将半截未熄灭的香烟随手丢弃在杉树边上的杂草丛中,烟头引燃了周边杂草并引发火烧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野外违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262亩,林木直接经济损失45140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卢某军有期徒刑三年。

2021年2月17日,永定区高陂镇村民唐某芳到山脚下荒田开荒种菜,将枯草拔下堆在一起,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堆。其间,一阵风将燃烧的杂草吹到旁边,引燃周边杂草,火势往周边荒田及附近山场蔓延,从而引发森林火灾。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野外违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49亩,被烧毁林木价值46770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唐某芳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法官提醒: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烧毁林木,还会改变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巨大的破坏,而且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要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谨慎野外用火,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守护绿水青山,共同建设绿色生态、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通讯员 陈立烽 蓝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