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未婚妻不孕退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来源:永定新闻网 | 作者: | 时间:2021-08-19

担心未婚妻不孕退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蓝秀华 吴慧华

婚姻对于人们来说是人生的大事,多少人希望将来有一天可以和爱人步入婚姻的幸福殿堂。可现实往往会因为一些琐事,就会给两人带来麻烦和痛苦,甚至对簿公堂。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一对未婚夫妻因为退彩礼问题诉至法庭。

2020年1月,小王和小赖经人介绍认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2月,小王和小赖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小赖家为订婚宴酒席花费3000元,并按农村风俗向长辈、亲戚等派送红包。订婚当天,小王向小赖给付了50000元的彩礼。

订婚后,小王发现小赖月事不正常,后经医院彩超检查,疑似是多囊卵巢综合症。小王因担心小赖将来生育困难,2021年2月,小王向小赖家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小赖家退回彩礼42000元。

小赖方辩称,小王给付的50000元彩礼基本用于订婚宴、向亲朋好友派送红包、小赖调理身体等各项支出。2020年初小王将小赖送回家中时,并未告知要退婚,还时常电话联系,到了年底才提出退婚,小赖为此一直在家锻炼、调养身体,准备着当新娘,耽误了一年时间没有去工作,造成损失约70000元,而且按照农村风俗,男方提出退婚的,彩礼不退。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小王为与小赖缔结婚姻而向小赖给付的50000元应当认定彩礼,虽然双方已按照农村风俗举行订婚仪式,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事后如认为不合适,男女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婚约,小王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对于订婚红包问题,按照本地农村风俗,该红包确有支出,酌定该红包支出为10000元。

虽然小赖经医院诊断疑似患有多囊卵巢综合症,但是未经确诊,不能以此判断将导致不孕。小赖为调养身体在家一直待业近一年时间,而小王以小赖无法生育为由,要求解除婚约并返还彩礼。双方已依照民间风俗习惯举行了订婚仪式,并已同居共同生活一段时间,考虑到当地风俗情况及上述原因,故在返还彩礼时应当酌情考虑小王的责任,确认返还的数额。据此,依法判决小赖家返还小王彩礼款20000元。

【法官说法】:

订立婚约,接受彩礼作为我国的传统习俗,在我国多数地区至今仍普遍存在。然而,订立了婚约,并不等于双方已经产生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一旦双方结婚不成,就会对此期间的财产往来形成纠纷,上述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婚约,是未婚男女对缔结婚姻关系的一种事先约定,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予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予。

小王和小赖虽订立婚约,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需经过法定程序,双方均可协议解除或者单方解除。现小王单方解除婚约,并请求小赖返还彩礼。法院根据双方同居、女方因婚约订立造成的损失等综合考虑对返还彩礼的数额予以酌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