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人民调解促和谐 司法确认解民忧

来源:永定新闻网 | 作者: | 时间:2022-05-23

永定法院:人民调解促和谐 司法确认解民忧

□ 张强龙

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都是合法有效的。但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担心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该怎么办呢?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审查完毕了一起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给出了一个“完美”答案。

调解协议已成 老伯仍有顾虑

2022年2月,永定某中学一高中学生张某于校内坠楼,经医院抢救后不幸身亡。为妥善处理张某死亡赔偿问题,学校与张某父母共同来到所在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立即委派资深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并通过“土楼e法”平台邀请永定法院胡法官协助调解。在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初步达成了协议:由学校分期支付张某父母赔偿金合计45万元。在签署调解协议前,张某的父亲张某某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和顾虑:如果学校不按照调解协议支付赔偿款怎么办?

“人民调解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担心对方不主动履行,你们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司法确认无需缴纳费用,减少了双方负担,是不花钱的官司。”胡法官的这个建议,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双方也顺利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并约定尽快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高效 老伯终于宽心

为方便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胡法官主动告知当事双方所需提交的材料,并提供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模板。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阅卷和调查工作。在确认双方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后,承办法官迅速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并第一时间送达双方。

“这下我的顾虑和担忧都消除了,感谢法院!”手握司法确认裁定书,张某某感激地对胡法官说道。

法官提示:司法确认是民事纠纷经有关调解组织或行政机关的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共同到法院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

该制度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的一种有力支持和保障,同时也是对当事人的司法救济和司法保障。司法机关通过确定性的法律规则和强制性的国家权力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经确认的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