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新闻网讯(邓丽红)近日,永定区一家医院因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行政处罚。 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永定区一医院3个光电感烟探测器故障,无法复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经过调查取证,针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并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医院处罚。同时,大队将加强跟踪服务,指导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管理制度,预防火灾发生,确保消防安全。 目前,这家医院负责人深刻意识到此次违法行为,并表示汲取教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严格消防法律法规,立即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