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关键词】 安全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4日,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永定区某加油站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安全设备静电接地装置失效且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涉及2人)。 【处理结果】 该加油站安全设备静电接地装置失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永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该加油站限期改正,对当事人罚款26000元。 案例2: 【关键词】 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14日,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龙岩市永定区某加油站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加油站2022年度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处理结果】 该加油站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永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案例3: 【关键词】 应急预案,物资配备,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10日,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某油气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加油站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 【处理结果】 福建某油气站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永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该油气站限期改正,对当事人罚款2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