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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多补少”,永定溪南土改创新局

2024-07-12 10:48:17 来源: 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   

“抽多补少”,永定溪南土改创新局

永定暴动旧址(金谷寺)全景 胡家新 摄

土地革命时期永定县溪南里八坊乡土地调查表(永定区博物馆提供)

■ 张镜宏 林添茂

闽西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开辟的全国最早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之一。

1928年7月至8月间,以闽西永定金砂为核心的溪南苏区实行土地革命分田运动,揭开了福建土地革命运动的序幕。溪南土地革命首创的“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抽多补少”的土地分配政策,以及后来在实践中总结的“抽肥补瘦”土地分配政策,奠定了整个苏区土地政策的基础,对党的土地革命总路线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毛泽东在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溪南土改分田“解决办法最好,值得推广”“意义是很重大”。

奠定根基

1928年3月初开始,闽西先后爆发了后田暴动、平和暴动、上杭蛟洋暴动和永定暴动。尤其是6月29日至7月初,张鼎丞、阮山、卢肇西等领导了以溪南区为中心的永定暴动,实行土地革命,把闽西暴动推向高潮。

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对永定暴动极为关注。7月9日,临时省委召开第十一次省常委会议,研究永定暴动发生以后的形势与工作方针。为了达到闽西乡村夺取一县或数县政权割据的目的,临时省委决定由上杭、永定、平和、龙岩四个县委各派代表2人,在永定成立中共闽西特别委员会。7月15日,王海萍在永定溪南金砂古木督崇德楼主持召开上杭、永定、平和、龙岩县委负责人会议,成立中共闽西临时特委。

中共闽西特委成立后,立即在割据的区域溪南各乡进一步发动群众,召开了群众大会,宣传建立苏维埃政权和土地革命的意义,宣传废租、废债、抗捐、抗粮、抗税。同时,选举乡苏维埃政府委员和主席。当时先后有双溪、樟园、赤半、太平、中金、三坊、秀溪、玉石、卓墩、秀山、西一、西二、中石等13个乡召开群众大会,成立乡苏维埃政府。8月中旬,在各乡苏维埃政府普遍建立的基础上,在金砂金谷寺召开溪南区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溪南区苏维埃政府。至此,在党的领导下,福建人民经过大革命失败以后的艰苦奋斗,终于创立了第一块红色割据区域。

调查研究

溪南区位于永定县西南,西靠上杭县,南与广东省大埔县相连,包括今凤城街道及城郊镇、金砂镇、西溪乡、仙师镇一带,面积300多平方公里,土地革命前人口有2万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和手工业者。

永定暴动前,溪南区的农民,特别是金砂乡的农民,受封建剥削很厉害。反对封建剥削,实行土地革命,是溪南人民的强烈愿望,所以永定暴动攻城的队伍撤回金砂后,就酝酿没收与分配地主的土地问题。

此时正是秋收稻谷将熟时,溪南区农民为了能在收割前分到土地,收割后不必交租,都迫切要求尽快搞好土地分配。中共福建临时省委也于1928年7月25日致信闽西特委和永定县委,指出永定目前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在已经割据的各乡,马上没收土地,分配土地,建立乡或区苏维埃。于是,闽西特委和永定县委一面领导红军抗击敌人的军事进攻,一面抓紧进行土地的没收与分配工作。

这项工作不仅在闽西,就是在全省都是第一次尝试。八七会议有关决议也仅原则地提出“没收大地主及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把这些土地分配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

为获取分田经验,张鼎丞、邓子恢根据八七会议精神,深入各乡村调查研究,同农民群众一起商议分田事宜。先由大家提问,再由大家讨论,集思广益制定了没收和分配土地的政策,并定出具体的办法。

7月下旬,张鼎丞、邓子恢邀请农民代表在金砂卓坑源土地庙召开座谈会,参会的均是当地有经验又熟悉土地情况的老农民,分别代表雇农、贫农、中农和富农。通过充分讨论,会议明确了分田的政策方法,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七点:(一)所有土地都应拿出来分配,只有中农自耕土地多一点不动;(二)土地按人口平分,地主、富农、贫农、中农一样分;(三)分田以乡为单位分配;(四)分田的界线,应按照各乡农民原来耕种的土地,归各乡农民分配,在外乡的耕地归外乡去分配;(五)按各乡原耕土地抽多补少,不要打乱平分;(六)山林归各乡各村公有;(七)水利灌溉按照旧例,水随田走,不公平者,个别调整。

这种土地政策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能在短时间内尽快满足贫苦农民对于土地的要求,摧毁封建剥削制度。最大特点是无论男女老少,无论有无劳动力都可平均分到土地,从而最大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

迅速推广

依照这种土地政策,中共永定县委和溪南区委决定首先在金砂地区的古木督、卓坑源和樟塔3个乡作典型分田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古木督、卓坑源、樟塔3个乡接受试点分田的任务后,都先后召开了乡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了乡苏土地没收分配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委员和主任。当时,古木督乡苏土地没收分配委员会由7人组成,范华章为主任;樟塔乡苏土地没收分配委员会有2人,张寿新为主任;卓坑源乡苏土地没收分配委员会有5人,谢仰前为主任。

接着,各乡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讨论分田办法,在取得一致认识的基础上,各乡苏土地没收分配委员会立即组织各村的农民进行土地和人口的调配登记,并对怎样没收土地,哪些人应该分配土地和应该分多少(以担为单位,一般分3至4担,约合1亩左右)及怎样分等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方案。然后,就组织各户到田头逐一落实,公平合理地分配。分配后,张榜公布,说明每人分得土地多少,土地在什么地方。公布之后,召开群众大会,经大家一致通过,发给分田单,正式宣布各人分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分配的工作方算圆满结束。

试点乡取得分配土地的经验之后,溪南区委、区苏维埃政府便迅速在全区展开土地革命和分配土地的工作。溪南区各乡村的土地大多数是城里地主和公蒸季会的。当时,由于敌人不断“清乡”,敌我斗争的形势十分紧张,又正是稻子成熟之时,农民为了能在收割前分到土地,收割后不必交租,都迫切要求尽快搞好土地分配。所以,从斗争形势和农民的心情来看,都要求分田越快越好。那么,用什么办法能既快又好?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得出只有用“抽多补少”的办法。这个办法简单易行,省时、省工,农民又满意。随即,溪南区委、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在全区推广“抽多补少”的分田办法。

8月中旬,溪南区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颁布了由张鼎丞、邓子恢经过调查研究,亲自起草的《土地法》《劳动法》《肃反条例》《婚姻条例》等新法令。其中,《土地法》率先规定以“以乡为单位”“平均分配”“抽多补少”等原则为分田的基本办法。溪南土地政策用新法令得以体现,人民的利益得到新制度和新法令的有利保护,为溪南苏区开展土地革命提供了法律支撑,使得溪南苏区分田工作迅速展开。溪南区是在全国发动土地革命最早的地区之一,溪南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制定的土地制度之一,比1928年12月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还早4个月。

在溪南群众的密切支持下,从7月下旬至8月中旬,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溪南区13个乡约2万人口胜利完成了2万多亩土地的分配工作,使溪南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分田结束后,溪南区苏维埃政府还在金砂邹公庙召开分田胜利庆祝大会,宣告溪南人民第一次真正做了土地的主人。分得土地的溪南人民为了巩固胜利成果,又拿着原始的武器,面对优势的敌人坚持了半年多的革命战争,成就了半年多的“工农武装割据”的胜利局面。在后来的实践中,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引起一些纷争,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又补充制订了“抽肥补瘦”的办法,解决了这一问题。

溪南土改分田,是在毫无前人经验、困难重重、敌我斗争十分紧张的形势下开展的。张鼎丞、邓子恢紧密地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反复进行调查研究,集中群众智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创造了一套完整的土改分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