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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9-03 16:21:32 来源:   责任编辑: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持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符合政策条件的参保单位,经单位确认、经办机构复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为加快稳岗返还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发放条件

1.2023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2.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3.发放对象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严重违法失信、列入黑名单僵尸企业以及违反生态环保等政策的企业,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三、发放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四、政策实施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并不再审核和发放。

五、返还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确保合规使用。

六、确认方式

1.12333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确认经初步筛选,共有626家单位符合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名单详见《龙岩市永定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初筛名单》(附件1)。请初审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确认是否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核对企业银行信息是否正确,知悉稳岗返还资金用途,核实无误后,资金将发放至企业账户。具体流程:功能位置→业务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

2.线下窗口确认未开通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登记时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单位,可至行政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开通12333平台完善账户信息后线上确认,也可以直接线下提交《龙岩市永定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附件2)。

七、确认表报送方式

1.直接送达或邮寄:

地址:永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597-5836191,或: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597-5837116。

八、注意事项

1.切记一定要确认,如已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无需再次确认!信息确认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

2.部分违法失信数据采自“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如企业已完成信用修复,请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我们将对其恢复稳岗返还身份。

3.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有更名,请前往永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变更单位名称。


附件:

1、《龙岩市永定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初筛名单》

龙岩市永定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初筛名单.xls

2、《龙岩市永定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

龙岩市永定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xls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