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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2024-09-06 15:35:27 来源:   责任编辑:   

永定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就业创业类政策

(一)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我区社保经办机构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流程:关注“福建就业”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流程: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区劳动就业中心。

(三)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政策内容:

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对象,按每个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申请流程:见习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区劳动就业中心。

(四)马兰花创业培训

补助对象:城乡劳动者(含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包含S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由具备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年满16岁,进行过实名制登记的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每期不超过 30 人)参加不少于 56学时的“SYB”创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根据取得证书人数,给予培训机构补贴。标准:SYB创业培训18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2000元/人。

申请流程:向区劳动就业中心或经过人社部门授权的培训机构报名。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助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政策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由创业地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流程: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区劳动就业中心。

(六)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助对象: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 

申请流程: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提交申请。

(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贴息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区辖区内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具体有以下人员: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期满人员、戒毒康复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来永创业的台湾同胞。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实行一年一贷一报制,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流程:申请人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fjjfypt.com)进行申请后,经办机构将主动对接申请人。

(八)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省、市级评审资助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 

1.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龙岩生源)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在岩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上述群体须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相关材料)。 

(二)申报人已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 30%(含30%)。

(四)往年未获得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往年仅获市级资助的项目可申报参评省级资助,但不再重复享受市级资助)。

政策内容:

经评审确定的拟资助项目,按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四个等级拨付扶持资金。推荐参加省级资助的项目,若同时获得市级、省级项目资助的,资助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申请流程: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交区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597-3256508

二、技能培训类政策

(一)技能提升补贴

补助对象:

参保36个月以上的企业员工。

政策内容:

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具体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2号)文件规定的“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执行。

申请流程:申请人取得资格证书一年内(证书时间)到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补贴申请服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模块操作申领。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助对象:

有培训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以领取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的方式,通过参加由我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单位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政策内容:

电子培训券面额参考标准:初级工(五级)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上浮不超过30%。

(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助对象:

1.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且未享受过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业学校(含技校)的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须提供学校证明),不要求提供《就业创业证》。

补助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150元/人、技能等级证书15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130元/人

经办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

经办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

咨询电话:0597-5837116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