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永定新闻网讯(贾江仙 吴建铃)为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督导机制,充分发挥重点督办建议“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督查广度100%、督查内容100%、问题清单100%的基础上,深化代表重点督办建议满意度测评方式,积极探索建议测评量化评分“百分制”“四个一百”让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整体质量和实效得到明显提高。 细化内容,树立测评“新向标” 永定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重视、办理态度、面商沟通、答复情况、办理效果等五个方面,以“百分制”按不同分值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结果评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综合得分80-100分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及以下为“不满意”,通过细化分值,明确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不断强化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举措和办理成效。 严格程序,推动测评“增能量” 测评前开展督导调研,由督办领导会同区政府牵头领导,组织由各督办委室和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该建议领衔代表、附议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召开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和有关主办、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测评会上,依次听取主办单位对本单位承办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督办建议督办委室负责人、重点督办建议领衔代表及领衔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等参与测评人员进行审议发言。测评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满意度测评票。测评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公布。通过严格程序,确保测评工作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进一步督促承办单位激发动能,创新举措,认真抓好办理落实工作。 注重运用,让测评成果“赋动力” 测评结果上报区委,并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测评结果为“满意”的,对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要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规范和改进,主要领导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认为仍存在较大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列为次年持续跟踪督办的重点代表建议,并视情启动视察、质询、追责等进一步监督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