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案例简介 永定区龙之湾酒楼位于河滨路55-1号,后整体搬迁至河滨路76号。执法人员通过这次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发现,该酒楼迁址后,未按规范排放油烟引起油烟污染。 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深入检查,发现该餐饮企业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未设置专用油烟管道。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要求经营者按规定整改。起初经营者并不理解,经过执法人员耐心劝导,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解释了餐饮油烟污染扰民带来的危害。经营者终于意识到了油烟污染防治的重要性,随即更换安装了大功率油烟净化设备,并聘请专业人员设置专用油烟管道。为了尽快完成整改,施工人员不惧风雨,日夜兼程,终于在今年6月初按规定完成了整改。 案例启示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主体是餐饮企业经营者,因此需要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此次龙之湾酒楼的顺利完成整改,归结于执法人员的耐心劝导和普法宣传,对经营者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转变其思想观念,让其主动参与到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