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一、申请对象 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企业老员工,福建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二、奖补标准 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企业老员工为我区企业引进新员工,新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按照引进员工人数500元/人给予社会机构、企业老员工补助。鼓励支持开展省际劳务协作,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我区企业输送劳动力,当年度输送10人以上并在企业稳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照输送员工人数1000元/人给予省外单位补助。 三、补助条件 (1)企业人事(人资)岗位主要负责为企业招聘与选拔人才,财务岗位主要负责资金和税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等,企业中这2个岗位的老员工为企业引进新员工,不在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的申领范围。 (2)新员工上岗日期和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日期一致。引进的新员工在该公司上岗前12个月内都未曾在该公司工作,以查询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认定。 (3)企业申请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时,引进新员工的老员工和被引进的新员工必须还在该企业工作。 (4)企业当年度引进新员工符合申领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的,应在当年度申请,最迟不超过下一年度4月底前。 四、申报材料: (一)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福建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我区企业引进新员工,需提交: 1.永定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报审核表(社会机构引进新员工)(附件1); 2.为企业引进新员工的社会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引进新员工花名册(附件3); 4.社会机构引进新员工承诺书模板(附件4); 5.引进的新员工自上岗日期开始的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包括工资表、银行转账流水等); 6.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引进新员工需提供)。 (二)企业老员工为我区企业引进新员工,需提交: 1.永定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报审核表(老员工引进新员工)(附件2); 2.引进新员工花名册(附件3); 3.老员工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 4.老员工引进新员工承诺书模板(附件5); 5.引进的新员工自上岗日期开始的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包括工资表、银行转账流水等,加盖公章)。 四、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达区劳动就业中心,经过人社部门核查、审批通过后,公示7天,无疑义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注意事项 1. 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用工企业不得申报;2. 同一员工不可重复申报;3.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属于岗位职责)及财务部不符合申领条件;4. 上列申报表单要求电脑打印,不可手填;5.《承诺书》必须由当事人本人签字;6、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提供人或单位经办人签字,并盖用人单位的公章,一份多页的盖上骑缝章;7.申报材料除《永定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报审核表》需提交一式两份外,其余材料提交一式一份。 经办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 联系电话:5837116
永定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附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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