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近年来,永定区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积极探索碳汇发展新模式,推出“4628”碳汇收益分配机制,实现各方经济利益共享。

日前,永定区发行了首张“福林票”,永定客家土楼辣木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江寿富等个人在发行现场签约认购共计61万元,占首次发行的福林票总值87万元的70.1%。“福林票”的发放,有助于永定区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促进林业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打通社会资本直接投资林业的新途径。


“我公司投了5万元,个人投资了3万。林票实用性广,具有继承、挂失、转让等特征。我从2002年至今都有跟林场植树造林,这次投资肯定有回报。”福建省客家土楼辣木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曾初楷高兴地说。 “林场有一个专业的技术队伍,我这次购买了3万元私人的林票,这是一次划算的经济投资。”龙岩市永定区荣森林业有限公司法人江寿富告诉记者。 据悉,本期林票类型为股金型林票,为国有林场主导经营,经营成本计入股金,林农、社会资本自愿认购,每年预期分红,经营期末最终结算分利的运行模式。林票制发山场地点位于永岐路“白叶凹”山场,面积206亩。经营期限至2045年12月31日止。制发林票票面金额分为10000元,购买人申购金额起点为10000元,申购金额以整数10000的整数倍单位申购。发行后,永定区永兴国有林场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按林票票面金额的4.5%向林票持有人预分红。

“‘福林票’的发行,是我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点‘绿’成‘金’,探索多式联营, 实现资源开发金融化、证券化的一次尝试。”永定区永兴国有林场场长郭伟军表示,林场将不定期地发行股金型、股权型等多类型的“福林票”,不断地激发林场造林的积极性和林业的活力。 发行“福林票”是永定区向林业资源资产化经营迈进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定区林权改革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开展林权发证“回头看”,探索开展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不断完善林权类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补充调查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办理林权抵押面积4.5万亩,林权抵押金额达3.75亿元,并于2024年9月20日成功发放全国首张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不动产证。 此外,永定区还通过构建政府搭桥、银行参与的“党建+金融”服务模式,打造“传统抵押+碳汇增信”信贷模式,对涉林融资个人及企业实行“优先审批、优先放款、优惠利率”政策,推行“建档、评级、授信三同步”模式,实现“快审、快批、快贷”,从申请贷款到放贷仅需3天。

通过共同创造碳收益,打造“林业国企+村(居)委会+林业经营者”的多方联建,加快推进林权流转,引导林业经营者与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与林业国企签订合作开发碳汇协议,逐步将全区263.1万亩林地的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集中于林业国企,实现化零为整。通过探索碳汇开发,实行林业国企以技术入股,村(居)委会以林地入股,林业经营者以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不动产证核算股权入股,村(居)委会和林业经营者无需前期投入,实现零风险投资。 为实现最优收益,永定区推行“4628”碳汇收益分配机制,即碳汇开发收益的40%归林业国企,60%归村(居)委会与林业经营者,其中村(居)委会占20%、林业经营者占80%,将林业碳汇开发收益向林业经营者倾斜,确保实现林业经营者、乡、村和林业国企多方增收。 “永定区为解决林农发展的瓶颈问题,大胆创新,敢于吃螃蟹,发放了全国首张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证。并以碳汇预期收益权人报全区263.1万亩的碳汇预期收益开发。”永定区林业局局长游连盛表示,通过“4628”分配机制,促进乡村两级和林农三争收,为全区碳汇开发和“福林票”的发放走出了一条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