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3月11日,笔者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应邀见证了一起通过“法院+工会”圆满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双方握手和解,当场签下赔偿10000元的调解协议。这也是永定今年新设“园区劳动争议巡回办案点”以来调解的首起劳动争议案。 原来,2024年8月10日,案涉原告张某经工友介绍到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建筑公司为承包的建设项目投保建筑工地团体工伤保险。 2024年8月27日,张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被钢筋碰到,导致腰椎压缩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向永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双方自2024年8月10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但区仲裁委驳回张某的仲裁请求,张某不服,向永定区法院提起诉讼。 永定区法院受理后,依托“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区总工会立即与双方当事人交涉,了解案情、倾听诉请,厘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经办法官与区总工会调解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深入剖析争议焦点,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最佳调解方案,平衡双方利益。 在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后,永定区法院在新设的“园区劳动争议巡回办案点”开庭审理。最终,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工伤赔偿款10000元,并配合协助张某办理工伤理赔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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