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民间习俗的误解与法院的公正判决 ■刘永良 曾经在央视网“法律讲堂”栏目看到一起啼笑皆非的案件。外甥正月初二去剃头,其舅舅当晚酒驾遭遇车祸去世,舅妈以“故意杀人”为由将外甥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100万元。最终,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外甥剃头与其舅舅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正月剃头死舅舅”民间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绑架,依法驳回了舅妈的诉讼请求。 “正月剃头死舅舅”这一说法,源自旧社会的迷信观念。旧时,人们认为正月是新春伊始,是一年中最不吉利的日子,在正月里理发、搬家、结婚等会带来晦气,甚至会招致灾祸,这与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 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但这起于法没有悬念的案件,也提醒人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习俗,如何厘清迷信与习俗的边界,厘清习俗与法律的边界,引起更多人对于传统习俗、信仰与现代法律之间关系的关注和思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为推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要树立科学民俗文化理念。对待习俗,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采取一种既尊重又批判的态度,理解和欣赏其背后的文化意义和历史价值。对于那些有益于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习俗,可以继续传承和发扬;而对于那些带有迷信色彩、违背科学原理的习俗,应该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改革。 要尽量避免浪费司法资源。这几年经常有报道,司法资源较为紧张,尤其是基层法院,面临非常大的积案压力。像面对像上述理由明显荒唐的起诉,完全可以从节省司法资源的角度予以驳回。当然,法院立案也并不违规,属自由裁量的范围内。但整体来看,驳回起诉,可能是更合理的应对。依我看,一开始公安机关就可以不受理、法院不予立案,既可以避免浪费司法资源,也可以让外甥免于虚耗时间与精力应付这种无稽之谈。 因此,当传统习俗与现代法律发生冲突时,法院就应该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责任和法律程序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法律既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又充分尊重和保护人们的信仰和习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