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新闻网讯(简玉琴)近日,永定区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发放结束,全区共有10.88万元,受益513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永定区结合2023年自然灾害灾情需救助情况,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通过资金公示、核实复查等相关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