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起争执 故意伤害被判刑

来源: | 作者:廖翠华 熊海鹰 | 时间:2025-03-13

近日,经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3年12月31日上午,因王某收集的废品堆放问题,邻居邱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发展成二人互相对骂,邱某用空心砖多次扔向王某及其车子,王某气不过上前掐住邱某脖子并将其按倒在地上等冲突。经权威医院伤情鉴定,该冲突造成邱某右侧第2根肋骨、左侧第3、4、5、7根肋骨骨折。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邱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王某在纠纷中致邱某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院遂于2024年11月11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提起公诉。鉴于王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生活中的纠纷与摩擦在所难免,相互之间多一点理性克制,就会少一些矛盾纠纷。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戒,正确处理邻里关系,遇到纠纷要保持“让他三尺又何妨”的精神,万勿因为一点小事就争吵不休,拳脚相向,即使事情真的无法处理,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